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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事多无钱该如何处置
时间 :   2021-09-27 09:50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一审:周满荣   二审:宁基   三审:周秋连
近年来,随着税务制度改革,地方财政赤字情况也越来越突出,县级政府债台高筑。随之而来是基层政府获得的财政资金份额越来越小,基层政府事事主责却无任何财政收入且无任何财政自由分配权利,导致基层政府苦不堪言。

造成此类情况的原因之一便是基层政府事事主责。近年来,无论基层政府辖区内发生的任何自然和非自然事件,都由基层政府负主要责任,基层政府仍然是包干制度。目前的基层政府涵盖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部门,如林业、医保、社保、农业、村建、安监、科教、水利、民政、综治等等,各项工作推进均由基层政府负责。但是基层政府人少、无权、专业知识不强等现实情况突出,导致各项工作的推进困难。

造成此类情况的原因之二便是基层政府事事无权。上面已经说了,基层是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基层政府事多责任多,但是基层无执法权、无财政分配权等。其中最重要是便是无财权,基层政府的各项资金都是由上级政府定向定额分配,而分配资金都是紧张预算,但是在直接面对群众的工作中,有很多方面的资金又必须要支出,此类情况让基层政府寸步难行。如,各上级部门要求对口的基层部门开展标准化建设,但没有资金支持,要求基层政府统筹协调,但是基层政府办公经费预算紧张,不完成任务又要被追责,让基层领导干部焦头烂额。尤其是税费改革以来,乡镇再无财政,基层政权的执政能力实际上一直在弱化。取消农业税后,基层政权收入来源主要靠国家的转移支付,他们会把主要精力放在如何维持自身的生存运转。在这种情况下,基层政权与群众的关系日益疏离,乡镇政权正在走向“不作为”。

一是合理划分工作职权。许多本不应由乡镇承担的事权却继续存在甚至不断下移,乡镇政府承担了许多与其财权不相称的事权。因为税制改革,各种税收流向上级,但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出现的环境污染治理、矛盾纠纷调解等皆由地方政府负责,而地方地方又让基层政府负责,基层政府推无可推,只好硬着头皮上,处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要么缩减办公预算,要么签单式的“认欠不认骗”。二是提供相应的财政支持。因为基层政府直面群众,很多事物虽是上级职责,但是需要基层政府执行,此时,应该向基层支付相应财政支持,确保基层政府再执行工作期间有必要的经费保障,让各项工作推进有力,让基层领导干部更多思考任务如何执行而不是思考如何找经费去执行。三是及时兑现预算资金。因为税费改革,地方县级政府财政收入也非常微薄,导致很多维持基层政府运转和工作推进的必要预算资金无法按期按时兑现,但是又要求工作必须推进,而此时基层甚至可能正在面临没钱交电费的情况,那么此时他们更多思考的是便是如何让政府运转下去。(古州镇:曾国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