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是进一步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重要手段,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在“我为群众办事实”实践活动中,党员干部要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亮明为民服务的“态度”、把握实事实办的“尺度”、提升贴近民心的“温度”、下足攻坚克难的“力度”,切实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办到群众心坎上。
亮明为民服务的“态度”。态度决定出路。在“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活动中,党员干部要亮明为民服务的“态度”,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为初心和使命,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弘扬党的光荣传统、优良作风,践行党的初心使命、根本宗旨,强化公仆意识、为民情怀,在 倾“一家人”之心中付“自家人”之情 ,在倾“同甘苦”之心中付“共患难”之情 ,在倾“依靠你”之心中付“为了你”之情,以昂扬姿态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把握实事实办的“尺度”。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我为群众办事实”实践活动中,党员干部要把握实事实办的“尺度”,汲取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的脱贫攻坚战精神,总结政绩工程、景观工程、面子工程、花架子工程的经验教训,始终以群众满不满意、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检验标准 ,结合当地实际出台一批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政策举措,推出一批为民惠民便民的实招硬招,实施一批直接造福于民的项目工程,解决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矛盾纠纷,让广大群众在“直接受益”中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提升贴近民心的“温度”。“共产党的干部要坚持当‘老百姓的官’,把自己也当成老百姓,不要做官当老爷”。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党员干部要提升贴近民心的“温度”,带着问题、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到农村一线与群众“打成一片”,说群众爱听的话,唠群众的心里话,讲能够做到的话,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乡村绿色发展、打造乡村文明新面貌、建设现代乡村治理体系、提升群众生活水平,在兴产业、保生态、创文明、强治理等活动中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
下足攻坚克难的“力度”。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党员干部要下足攻坚克难的“力度”,把“问题清单”变成“履职清单”,聚焦群众反映集中的共性需求和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聚焦发展亟待解决的痛点难点问题,聚焦长期未能解决的民生历史遗留问题,哪里有号召就往哪里上,哪里有需要就往哪里去,哪里有问题就往哪里钻,着力解决多次想解决而难以解决的“老大难”,啃下多人想啃而难以啃下的“硬骨头”,化解多年想化解而难以化解的“疑难杂症”,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贵州省剑河县乡村振兴局:张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