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天津、河北、湖北、四川等地相继启动了“倡导光瓶行动,杜绝用水浪费”专项行动,对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节约用水,势在必行,应该成为全民和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近年来,随着各类会议的召开,参会人员使用“公用杯子”、由服务人员轮流“倒水”的场面基本没有了,都是在会议召开之前,就把瓶装的“矿泉水”摆放的整整齐齐。这样一来,“一瓶水,一场会;会一散,扔一半”的现象屡见不鲜,实在令人可惜。还有一些参会人员持这样的心理:既然摆放了瓶装水,就是供参会人员喝的,不喝白不喝、不渴也要喝,有的打开瓶口,只喝了一两口剩下了“多半瓶”。有专家估计,我国每年在各类会议场所浪费的瓶装水有上千万瓶。这无疑是一个见怪不怪的“浪费漏洞”。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实施国家节水行动。节约每一滴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积极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浓厚氛围。以笔者之见:一是,节水应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会议会展、博物馆、宾馆酒店、公共交通、文化娱乐场所和旅游景区等着眼入手,带头主动开展“光瓶行动”,建立节水机制,杜绝水资源浪费现象。殊不知“积少成多,聚沙成塔”,一瓶矿泉水,似乎微不足道,但切莫小看成千上万的“半瓶水”,的节约潜力。二是,提倡参会人员“自带水杯”。好多领导干部都是这样做得的,我们经常看到,摆在会场主席台上的矿泉水,大都“原瓶不动”。只要不过期,下次开会还可以接着用。三是,建议会场摆放“节水提示牌”,喝不完的“半瓶水”自己带走,以免造成人为浪费,同时也便于服务人员收拾会场卫生。四是,及时搞好会场“半瓶水”回收工作,开展“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千方百计堵塞漏洞。五是,生产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国家标准“瓶装饮用水消费者识别要求(GBT10789-2015)”,创新推出记号瓶装水,适应节水需要和生产需求,多生产一些精致的小瓶包装饮用水,包装上印制节水宣传标语,提供消费者识别标识,引导消费者节约水资源。
“节约用水,人人有责”。 反对把 “光瓶行动”停留在口号上。要大张旗鼓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常态化节水宣传,制定和落实“节水方案”,让“光瓶行动”入心入脑、落地生根,形成自觉行动,共同营造节约用水的良好社会氛围。 (许桂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