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联合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与服务工作精准化精细化指导方案》,强调不得采取对社区管理“一封了之”、对居民出行“一禁了之”、对外来人口“一拒了之”等简单化防控手段。(4月17日 新华网)
防疫工作是以控制疫情和保障公众健康为目的,防控与服务都要做到因时制宜、因物制宜、因事制宜、因地制宜,多花心思、巧花心思,精准化、精细化的完成防疫工作,严守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立场。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扩散,各地防控手段持续升级。大部分地区的防控措施值得肯定,但少部分地区简单粗暴的做法仍需注意和改进。例如,初期的禁止湖北的人员返乡回家;对湖北、浙江、广东等疫情重点地区务工人员一律劝返;封闭小区,限制居民出入或规定时间出入、外人(车)一律不得进入小区或者村庄等。如此“一封了之”、“一禁了之”、“一拒了之”的简单化防控手段是值得注意和商榷。
特殊时期要有不同于常态下的治理。简单粗暴的方式,会大面积集中扩大政府公权力,消弱政府的公信力,消减公民的权利,浪费社会公共资源。随着公共权力的扩大又可能会导致公权力行使过度或者任性。因此应对公共突发事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启动应急预案,启动突发事件报告、信息披露、应急反应程序,判断突发事件等级以及制定突发事件的不同等级和不同强度的应对措施,把公权力的行使限定在法律的框架内,在法律的基础上提升政府公信力。
科学研判、精准施策。有别于简单粗暴的防控措施,严谨、科学、精准、有效的防控措施才是值得肯定和学习的。在应对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过程中,必须厘清思路,思考全面,确定特定传染病的性质、传播途径和有效药物的科学基础上对法律规定的各种手段进行选择,不触碰法律红线和底线,精准施策、有的放矢。严肃法律与缜密科学结合才能制定出适合当前公共突发事件的控制措施,才能有效控制疫情进一步蔓延。
简单粗暴“一刀切”现象看似能最快速度解决眼下问题,但缺乏法律根据,虽短期内效果明显,但后续反而会激化更多矛盾,造成并扩大不应有的损失。因此,疫情防控首先应严格依法行使权限;其次应当对强制性措施的性质、强度、对象、持续时间等进行严格界定;再次必须贯彻行政法规定的法治原则。只有遵循上述要求和原则,才能既充分发挥应急措施的强制性,又能有效保障公民权利不受侵害,进而取得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最佳成效。(琥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