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发检察建议,是我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途径,在实践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检察建议工作的方法,对完善法律监督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开展检察建议工作要秉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的工作理念,并采取多种方式切实提高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体现,也是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举措。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就是法院判决书的前身,是预防针、醒酒汤,起着提醒、告诫、预防作用,要大力倡导“提前一步解决问题”、“问题解决在萌芽时”的工作理念,加大宣传力度,增强防范意识,坚守法律底线,不触犯罪红线。
二是规范制作审批程序,提高检察建议质量。将检察建议书具备的内容要素作为格式要求明确下来,在检察建议统一规定的制作格式下,具体细化制作内容,完善审批制度。必要时可经检委会讨论决定,依照格式要求制作检察建议书,并提请受建议单位及时反馈落实检察建议的信息。
三是完善检察宣告庭制度,落实送达公开化。以公开宣告的方式向有关单位书面送达检察建议书,通过必要的仪式,彰显检察建议的刚性和权威。可以借助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等监督力量,把送达检察建议书公开化,彰显公信力和约束力。
四是注重抓好对建议的督促落实和跟踪了解。可采取电话、座谈等方式交换看法、征求意见,取得对方的理解与支持,充分调动积极性,保证行动上的统一落实。二是事后回访。对建议是否符合实际,措施是否适当等进行考查,及时掌握检察建议的落实、采纳情况及落实中遇到的困难,帮助被建议单位协调、解决相关问题。被建议单位对检察建议中的事实、整改意见提出异议时,应对有关问题重新核实,力求对整改意见达成共识,以使检察建议真正落到实处,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高度统一。(拜城县人民检察院 : 金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