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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新村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让《民法典》走入寻常百姓家
时间 :   2020-10-21 20:02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周满荣 一审:周满荣   二审:宁基   三审:周秋连
清风网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克苏分院:李翔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规范着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其对于群众社会生活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为提升群众法治意识,为《民法典》正式施行奠定良好基础,今年6月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克苏分院驻阿瓦提县丰收片区团结新村工作队与村两委将《民法典》的宣传学习作为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将《民法典》列入全年的学习计划,坚持工作队与村两委先学一步,并通过广播、微信、入户宣传等多种方式带领全村群众学习,让《民法典》走入寻常百姓家。
 
今年8月,本村村民阿某与布某因家庭矛盾向工作队请求调解离婚,工作队干部阿达来提·塔依尔在了解详情后向二人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 ‘离婚冷静期’,就算是到民政局申领离婚证也有三十天的等待期,虽然《民法典》还没有正式实施,你们也可以先‘试用一下’,回去再冷静冷静,好好考虑一下怎么样?”通过释法说理,阿某与布某二人欣然接受,通过将法律与矛盾调解相融合,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团结新村党支部书记张海涯在党支部学习中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本村开展普法宣传和进一步提升群众法制观念,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具有重要意义,村党支部将与工作队做到用学习提升自身能力,更好的服务群众,做群众的主心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