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扛起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主体责任,统筹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依法能动履职,为“黎从榕”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提供有力司法保障,3月20日,从江县人民检察院会同黎平县检察院、榕江县检察院召开座谈会,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检察长会议精神,共商共建服务保障“桥头堡”建设有力举措。会议在从江县检察院召开,黎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龙君宽,榕江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越,从江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雷邦华以及相关负责人参会。
会上,黎平、从江、榕江县检察院就服务保障“桥头堡”建设如何高质效检察履职存在的难点、堵点作沟通交流,一致认为,一要强化组织保障。成立“黎从榕”检察院对接“桥头堡”建设专班,采取定期召开联席会、协商会、案例分析会等,及时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推动检察履职与“桥头堡”建设的融合发展。二要着力打造高质量法治营商环境。持续助攻“桥头堡”建设,以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护航工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等专项工作为抓手,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以实际行动为“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贡献检察力量。三要能动履职,打造检察品牌。“黎从榕”三院要在立足自身发展实际,将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文化、民间艺术、知识产权保护等资源禀赋转化为检察生产力,打造特色检察品牌,形成竞争优势、汇聚发展强势。
下一步,“黎从榕”检察院将共同探讨建立服务保障“桥头堡”机制,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真正拧成“一股绳”,聚焦“桥头堡”建设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找准检察工作的发力点、结合点,坚持主动融入大局,拓展检察工作思路、创新检察工作举措,共谋法治蓝图、共绘法治“同心圆”、共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共筑生态屏障、共享法治成果,为“桥头堡”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供稿人:从江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马艳从
校稿人:办公室主任 冯烨
审稿人:副检察长 宋祖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