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任何地方而言,领导干部都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官员的正常调任,留下的“摊子”如何处理则是一个绕不开的难题。很多人都提出“新官不能不理旧账”的看法,认为新官不能单单只想着自己的“三把火”,更要将遗留的问题解决好,这一观点自然没错,但也不能将责任一股脑推给新官,而忽略了“旧官”应尽的责任。
事实上,遗留问题和前任官员是否作为有抹不开的关系。新官上任面临的遗留问题中,一部分是旧官上任前就存在但没有得到有效处理的问题,另一部分则是旧官上任后由于各种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叠加新产生的问题。当然,要想让旧官在任期间就将所有问题连根拔除,显然不现实,但是旧官的作为与否能够直接影响到遗留问题的大小和数量。这也提醒每一任官员都要谨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尽其所能处理好过去残留问题,同时在任期间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搞面子工程、形式主义,真正既重当下又顾长远,保证在解决旧问题的同时不带来新的问题,让事业得以健康发展。
在“烂摊子”的处理过程中,旧官绝不是“旁观者”“事外人”。个别离任干部光想着美好前程,直接和过去的自己“断舍离”,将那些苦的事、愁的题,以及推进到半途甚至烂尾的工作,一股脑打包给继任者,然后就“销声匿迹”,这样的处理方式自然不利于问题解决。其实旧官通常也会成为另一个地方的新官,当每个离任者都能够参与到遗留问题的解决之中,很多工作的衔接就会更加顺畅,问题也能得到更有效地处理,形成良性循环。旧官要自觉做好交接工作,与新官一同治理“旧账”,在离任前尽其所能做好收尾工作,在新官上任后,要积极进行对接沟通并当好“顾问”,将过去的工作思路、存在问题和正在推进的举措和继任者讲清楚、说明白,在后续的问题解决过程中,能够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并提供好自己意见供继任者参考,帮助继任者能够更好地履职尽责。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健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变动交接制度。作为组织,要根据发展需要、现实情况,及时调整相关交接制度,让交接过程变得更加规范化。通过明确的制度告诉“旧官”该如何进行工作的交接、如何参与后续问题的处理,真正让“旧官”承担起责任,不再“拍屁股”走人。要记录好“旧官”参与处理“旧账”的相关表现,以合适的方式进行奖优罚劣,让旧官不敢置之不理,主动传好工作接力棒,维护政府形象和公信力。同时从长远来看,还是要坚持通过培训、监督等方式一同发力,帮助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促使他们自觉站好每一班岗,在干事创业的征程履职尽责,干出更多成绩。(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委组织部:冯小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