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最高检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有关工作要求,切实维护和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5月31日,从江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依法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工作会议,会议邀请了县法院、县妇联、县残联、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红十字会,以及社会爱心人士、爱心企业代表、弱势群体代表参会,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梁瑜牡主持会议,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雷邦华出席并讲话。
会上,梁瑜牡同志传达了最高检关于“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有关工作要求,重点介绍了该院“369检察工作室”围绕“检护民生”开展的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并分享了郭某航、郭某德与吴某务抚养费纠纷民事支持起诉一案,该案的起诉意见得到了从江县人民法院的支持,同时通过多部门协作履职和社会爱心人士的爱心帮扶,该案获得现金救助和捐赠3万余元,减免治疗费用1.5余万元,长期的尿不湿、鲜牛奶和鸡蛋等物资救助,以及郭某德在银行5万元贷款获三年全免利息。
“感谢检察机关对我儿子的关怀,不仅支持我们起诉追讨抚养费,还拉动了爱心人士给我们提供物资和现金帮助。同时也感谢在座的爱心人士对我们一家的帮扶,让我们度过了最艰难的时刻……”该支持起诉案件当事人在会上真情流露,有感而发。
最后,雷邦华同志围绕做好依法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工作讲话。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我们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依法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系统谋划、扎实做好维权各项工作,让他们感受到行政的温度和社会的公平正义;二要广泛动员,汇聚社会帮扶力量。做好弱势群体工作,需要加强社会宣传,引入社会的力量,给解决弱势群体问题注入活力,通过坚持政府主导,强化部门责任,不断推进政府兜底与社会参与的广泛结合;三要加强部门协作,持续深耕发力。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创新工作机制,加强资源共享,及时研究解决存在到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积极为权益维护工作创造条件、提供资源、开通支持弱势群体维权“绿色通道”,共同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会后,县检察组织大家前往该支持起诉案件的未成年人家中开展爱心慰问工作,值此“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送去慰问物资和慰问金。
供稿人:贵州省从江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办公室—石庆霞、马艳从
校稿人:办公室主任 冯烨
审稿人:副检察长 宋祖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