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浪潮中,基层党建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机遇。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捆住一些人乱作为的手脚,放开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手脚”论断,如同灯塔一般,照亮了基层党建工作的前行道路,为党员干部在新时代的行为准则提供了根本遵循。
“敢为”不是“乱为”,党员担当需要规矩之“束”。敢为与乱为,看似一字之差,实则天壤之别。担当,是党员干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勇于承担责任、敢于直面问题的精神风貌;而乱为,则是背离规矩、滥用权力、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在基层党建工作中,如何准确区分这两者,既是对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的考验,也是对党建规章制度执行力的检验。党员干部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乱为,坚持按照党建规章制度办事,不折不扣、不搞变通,学会在规矩的“螺蛳壳中做道场”,既要敢于啃硬骨头,又要善于攻坚克难;既要坚持原则,又要灵活应变;既要敢于创新,又要稳扎稳打,守正创新。
“容错”不是“滥错”,党员担当需要规矩之“捆”。需要明确的是容错机制不是肆意妄为、胡乱犯错的“避风港”“保险箱”。再好的容错机制也要“捆住一些人乱作为的手脚”,树立鲜明的底线红线生命线,才能对滥错者形成有力震慑,才能更好的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在基层党建工作中,这要求我们必须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对发现的滥错行为,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加强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不敢越雷池一步。“放开广大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手脚”,则是对担当者的深切关怀和激励。在基层党建工作中,要营造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良好氛围,让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中大胆探索、勇于创新;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担当者撑腰鼓劲,让他们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能够心无旁骛地投入工作。掌握“捆”与“放”的辩证法,就是要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灵活运用各种手段和方法,既确保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又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既是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要求,也是对党员干部的新期待。
“保障”不是“保护”,党员担当需要规矩之“放”。党建制度既是党风清正的“净化器”,更是干部担当的“靠山石”“保护盾”。要通过进一步的明规立矩、奖优罚劣、激浊扬清进一步释放重担当、重实效、重奉献的鲜明导向。引导党员干部在规范和担当中推进改革,积极作为、大展拳脚,确保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任务在基层得到有力落实。既要通过规章制度明确干部行为规范,更要通过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敢作敢为、善作善成的综合素质能力。深入落实与群众的密切联系制度,激发引领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拥护改革的积极性与认可度,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实的群众基础。(山东省海阳市盘石店镇人民政府:张雅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