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工作宛如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时刻警示着权力不可肆意妄为;又似精准的“啄木鸟”,啄出党之肌体的“害虫”,守护着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在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的征程中,发挥着“中流砥柱”般的作用。
怀“政本清源常省察”之恒心,稳把巡察“司南导向标”。巡察工作的根本在于“政治体检”,是巡察工作的“定海神针”,必须牢牢把握正确方向,确保政治方向不偏离,精准开展巡察工作。要紧紧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查看被巡察单位是否将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当作“行动指南”,有无在贯彻落实中打折扣、搞变通,把“令行禁止”抛诸脑后。通过查阅文件资料、会议记录等,检查政治学习是否沦为“走过场”的“表面文章”,党组织生活是否存在“名存实亡”的现象。要聚焦领导干部政治担当作为情况,考察其面对矛盾时是否敢于“迎难而上”,是否存在“畏首畏尾”、推诿扯皮现象。只有把牢政治方向,才能确保巡察工作不“偏离轨道”,精准揪出政治“偏差”。
秉“隐微毕究深挖透”之细心,善用巡察“烛幽洞察镜”。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靶心”,要拥有能洞察幽微的眼睛,运用巡察手段发现深层次问题,深挖细究,把细微隐藏的问题彻查清楚,毫不放过。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能看到隐藏在背后的“猫腻”,要深入群众,倾听“肺腑之言”。巡察人员要练就“火眼金睛”,不论是财务账目的“细微破绽”,还是人事任免中的“暗箱操作”,多要深挖细查,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要进行“地毯式”排查,不放过任何一个“蛛丝马迹”。对于发现的问题线索,要“顺藤摸瓜”,绝不“浅尝辄止”,直至揭开“庐山真面目”,让贪腐行为“无所遁形”。
持“痼疾尽祛恒落实”之决心,勇战巡察“马拉松征途”。巡察成果的关键在于“整改落实”。巡察整改非一日之功,必须要有坚持不懈的毅力和勇气,打好巡察整改“持久战”。针对发现的问题,被巡察单位不能“敷衍塞责”,要制定“详细蓝图”,明确整改“时间表”与“路线图”。建立“销号制度”,问题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做到“不贰过”。纪检监察机构要强化监督问责,对整改不力者“挥出利剑”,严肃追究责任,防止整改成为“纸上谈兵”的“空架子”。要以问题整改为契机,构建长效机制,筑牢廉政“防火墙”,让巡察工作成效真正“落地生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不断迈向新台阶。
巡察工作,如警钟长鸣,督促党员干部行得端、做得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实保障,让党员干部始终以人民为中心,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在其助力下,中国共产党必将引领人民共赴伟大复兴,同绘美好蓝图。(山东省桓台县委巡察办:王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