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项规定以徙木立信之效引领了一场激浊扬清之变,不仅重塑了党风政风,更赢得了党心民心。贯彻八项规定精神绝非“一阵风”,更需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新时代新征程,党员干部需以八项规定为炉、为镜、为尺、为笔,在“炼、照、量、写”中持续擦亮作风建设的“金色名片”,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凝聚磅礴力量。
以八项规定为炉,淬炼党性之纯。作风问题的本质是党性问题。干部行为上“破纪”,根源在于党性上“失守”,只有党性上坚定,作风上才能过硬。中央八项规定就如同一座淬炼党性的熔炉,党员干部需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过程中祛除杂质、提纯党性,方能锻造出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要坚持正本清源、固本培元,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原原本本读原著、悟原理,做到深学、细悟、笃行,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行为准则。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主题,深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等制度,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深刻对照检查、及时纠正纠偏,让中央八项规定真正成为心中的“铁规矩”“硬杠杠”。
以八项规定为镜,常照作风之弊。八项规定是一面明镜,既能清晰反映出各种“四风”顽疾、隐形变异表现,更能映照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与政治本色。当前,有的干部将“不吃公款吃老板”视为“小节”,将“调研变作秀”当作“惯例”,将“层层加码”美化为“担当”,暴露出作风建设问题的复杂性、严峻性。党员干部当以镜为鉴,对照八项规定问题清单,逐条逐项“照镜子”“正衣冠”,把自身作风积弊问题照得清清楚楚、不留死角。“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要坚持广开言路,主动征求群众关于干部作风的意见建议,多坐坐群众的“热炕头”,多听听群众的“心里话”,以“闻过则喜”的心态直面问题、抓好整改,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评判。
以八项规定为尺,丈量行为之界。八项规定是把刻度精准的标尺,标注着党员干部的行为边界。从“一顿饭”“一杯酒”“一次出行”入手,八项规定用“小切口”划出“硬杠杠”,看似约束“小事”,实则立起“大事”规矩。当前,仍有一些干部思想上存在错误认识,认为同学同乡之间吃吃喝喝是“人情世故”,认为作风建设可以“松口气”“歇歇脚”等。实际上,思想上松一寸,行为上就会松一尺,“针大的窟窿能透过斗大的风”。党员干部需以尺为戒,量一量公务接待是否超标、调研考察是否务实、文山会海是否瘦身,明辨“可为与不可为”,在细处小节守牢防线、不逾底线,避免“小毛病”沦为“大问题”。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反面典型案例,常思贪欲之害,常破心中之贼,面对各种诱惑干扰,保持政治定力,时时刻刻以一名党员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清清爽爽干事、干干净净做人。
以八项规定为笔,书写制度之治。中央八项规定既是对“四风”问题的“宣战书”,更是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设计图”。近年来,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扎紧钱袋子,《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管住车轮子,《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亮明家底子……制度之网越织越密、制度之笼越扎越牢,让“牛栏关猫”成为历史。新征程上,需要继续以笔为刃,针对各类新的隐形变异问题及时填补制度漏洞,将作风建设成果固化为制度建设成果,走出“抓一抓、紧一紧”“放一放、松一松”的怪圈。要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对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既在“查”上动真格,也在“治”上见真章,让规章制度真正“长牙”“带电”,切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化风成俗。(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委组织部:管义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