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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商转公”住房贷款放宽限制条件啦!
时间 :   2025-01-22 09:14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梁龙霞 一审:宁基   二审:陈雄   三审:周满荣

为更好支持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州公管委发〔2024〕5号)文件明确指出了,黔东南州内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使用商业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正常还款1年以上的,不受办理商贷时提取过公积金的限制,可申请将商业住房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缴存人使用商业住房贷款购买二手住房,进行评估后可申请将商业贷款余额转为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后均可办理公积金月对冲业务。


申请条件:符合当前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


所需材料:


1.《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2.《商业银行个人住房借款(抵押)合同》原件


3.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查询单原件(加盖商业银行业务章)


4.申请人及配偶一个月内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原件


5.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验原件)


6.婚姻证明材料原件


★7.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及房产登记证明


★8.多子女证明材料


此外还需注意,当前“商转公”实行预申请管理,申请人在商转公贷款申请前应到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提出贷款预申请,通过后,再一次性结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并解除商业银行贷款抵押登记和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办完以上手续后1个月内持相关材料到委托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通讯员:梁龙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