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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从江,如何提取父母和子女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时间 :   2025-01-22 09:11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梁龙霞 一审:宁基   二审:陈雄   三审:周满荣

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政,自2025年1月1日起,支持住房公积金代际互助政策。根据该政策,缴存人在黔东南州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符合提取条件的,其本人父母、子女无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金额不超过房屋总价20%,且不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申请条件:缴存人父母或子女申请提取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


2.婚姻关系证明(验原件)


3.户口簿或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独身子女证(提取父母或子女公积金时提供)(验原件,复印件1份)


4.购房付款收据或发票及购房人签名的银行刷卡小票(网银转账回单)(验原件,复印件1份)


5.商品房买卖合同(验原件,复印件1份)


6.《商品房预(现)售合同登记备案表》(验原件,复印件1份)


7.申请人一类银行借记卡(验原件,复印件1份)


8.个人信息授权书(现场签署)


办理渠道:州内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网点(通讯员:梁龙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