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强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省、市、县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结合人社工作实际,聚焦群众关注度高、问题反映突出的劳动保障领域,进行普法强基补短集中整治工作,着力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从业者保驾护航。
案例一:“追薪人”以法为剑,力保农民工“钱袋子”
近日,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执法大队接到马某某和曾某两人关于临沧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其农民工工资的现场投诉。
投诉反映2023年2月至3月马某某、曾某在我县某项目工程中分别被用人单位拖欠工资1万余元、2.8万元左右。调查核实,该公司存在不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的实事,拖欠马某某等14名农民工2023年1至3月份工资合计309180元。经工作人员联系公司负责人及多名被欠薪农民工进行现场协商,随后该公司被要求限期整改,督促配合施工方核清拖欠农民工工资底数,提交整改方案,及时支付拖欠工资。经处理,该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完成拖欠工资支付。
案例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安薪”更“暖心”
近日,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执法大队接到肖某某、王某某关于凤庆县某体育文化公司拖欠其在从事热气球飞行员期间工资的投诉。
据悉,肖某某、王某某于2023年3月至4月在从事热气球飞行工作期间用人单位未支付工资。事后,肖某某、王某某多次索要工资未果,故在“根治欠薪12333平台”对该用人单位进行投诉。监察员在接到投诉线索后,及时受理,认真了解和梳理案情,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并对涉事用人单位进行劳动法普法教育。经双方协商,用人单位同意现场支付拖欠工资6240元以及路费2000元,共计8240元。随即当事人肖某某、王某某撤销对该用人单位的投诉。
案例三:撑起劳动者“维权伞”,点亮企业“护航灯”
近日,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接到阿某某关于工作期间发生事故伤害经济赔偿纠纷处理的请求。
据悉,阿某某为我县某在建工程建筑公司职工,于2022年10月在公司承建的项目实施过程中被滑落的扣件砸伤左脚第四根脚趾,已经认定为工伤,并被鉴定为伤残十级。因与公司协商未果,阿某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来理赔。工作人员接到申请后及时处理,查明事实,及时与该公司取得联系进行现场调解。经仲裁工作人员向其普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调整调解方案,最终使阿某某顺利拿到六万元赔偿。
案例四:践行为民办实事,劳动仲裁暖人心
近日,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收到张女士关于凤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将其辞退后拖欠工资、辞退赔偿金纠纷处理的请求。
据悉,张女士于2018年12月进入该公司上班,至今有4年零4个月时间,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进入公司时代理人承诺除账面工资外每月补发1000元,补发一个月之后代理人未进行补发,且被公司辞退。随后维权未果,张女士特向仲裁院提出申请。仲裁院收到申请后及时核实情况处理,联系该公司负责人到现场进行普法、调解。最终,经工作人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该公司同意向张女士一次性支付赔偿金共计5.8万元。
下一步工作中,凤庆县将持续推进劳动保障领域普法强基补短板,强化普法宣传、整治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加大欠薪案件处理力度,切实保障从业者合法权益。(凤庆县人社局:杨汶钰、唐忠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