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然外面寒风凛冽,但从江法院的调解室内却爱意暖暖。
在时光中行走,大抵每个人都带有面具。卢某与党某是一对95后夫妻,双方是同一个村的村民,自幼一同长大,经自由恋爱结婚,婚后育有一儿一女。从恋爱到婚姻,在深入的了解对方的另一面后,经常因家庭琐事吵架,恶语相向。这次起诉离婚,又是因为吵架,卢某直接将自己的生活日用品搬回了娘家,但是,党某认为卢某就是闹小脾气,对卢某不闻不问,卢某觉得委屈,觉得婚姻难以继续,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
卢某起诉离婚,既没有法定事由,也没有证据证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的可能。法官便联系双方到法院调解,在着手调解后,了解到卢某并不是真想离婚,只是想通过这个事情,让党某有个教训,改改往日的毛病,夫妻间多加沟通。收到这个信息后,法官以此为切入点,引导双方将在日常生活中积压的矛盾和怨气,在调解室内一并宣泄。并要求双方正视自身问题,在以后生活加强有效沟通。党某也表示,日后一定对卢某多加关心和理解,加强沟通,一同照顾年幼的儿女,共建美好的家庭。在从江法院的调解室内,双方握手言和。
从江法院在审理婚姻家庭类案件纠纷中,始终坚持以尊重婚姻自由,又维护家庭及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相结合为原则。努力在每一个案件中维护人民群众对法律的理解,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维护司法的权威。(通讯员:潘海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