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强调要把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任务和经常性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领导和指导。流动党员作为党员队伍中的特殊群体,其数量持续增加、分布日益广泛,新形势下各级党组织要做到摸底排查、服务管理、思想建设更进一步,为流动党员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强化排查,“掌握去向”更进一步。《意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明确了流出地责任,作为流出地党组织要定期开展摸排,建立动态管理台账,确保流动党员“离乡不离党”,要定期组织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行动,采取“电话访、微信联、入户查、网格排”等方式,对流动党员进行全面摸底,建立流动党员摸排台账和微信群,每月了解流动党员情况。
二是强化服务,“真诚关爱”更进一步。要把精准有效、关爱服务的要求体现到流动党员管理全过程各方面;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求解优解思维、务实管用措施解决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做好流动党员服务工作,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党员,重点加强对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的帮扶救助,切实增强党员归属感、荣誉感和责任感。
三是强化思想,“凝心铸魂”更进一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靠千千万万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来体现,党的执政使命要靠千千万万党员卓有成效的工作来完成。”各地党组织通过创新教育培训方式,确保流动党员“流动不流学”。各支部组织党组织书记、老党员与流动党员结成帮学对子,采取“一对一”“多对一”“点对点”结对帮学方式,确保流动党员流动不流学。(莒县县委教育工委:张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