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强调要从管党治党的高度做好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流动党员作为党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行走的“红色力量”。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意见》精神,聚焦组织链、培训链、保障链、阵地链“四链”融合,念好流动党员“归”字诀,让流动党员离乡不离党、流动不流学、离家不离心。
建强“组织链”,破解“去向难掌握”问题,让流动党员信息“归档”。流动党员因工作、生活等多重因素导致其分布面广、流动性强、不好聚集,容易与党组织“断联”,使党员队伍管理出现“夹心区域”。各级党组织要以党员正式组织关系隶属为依据,严格落实流出地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党支部的主体责任,对在外流动党员建立常态化、拉网式摸底排查机制,逐人了解基本情况、流动时间、流动去向、居住地址、工作单位等信息,按照“一人一档”标准精准建档立库,形成动态管理档案。流入地基层党组织要及时更新完善流入党员信息资料、加强沟通联系,对因工作地点变动等原因再次流动的党员,要督促其转移组织关系,并向其新工作地点党组织传递党员信息,做到档随人走、归档不断档、流动不流失,切实增强流动党员管理时效性和针对性。
夯实“培训链”,破解“教育难跟进”问题,让流动党员思想“归位”。流动党员常年在外流动,生活地点不固定、工作时间不统一,较难参加固定的组织生活,在“流动”途中容易“偏航”甚至“迷失方向”,出现思想滑坡、行为失范等现象。各级党组织要创新流动党员培训方式,以“云上”“云下”相结合方式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一方面,要开辟流动党员“云上指尖学堂”,探索运用“云课堂”“云会议”“云交流”等模式开展“远程送学”,让流动党员在“屏对屏”学习中及时了解党的新政策、新动向,做到流动不流学、务工不误学。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红色信使”作用,通过定期寄送“红色包裹”等方式开展“送学上门”服务,帮助流动党员“充电赋能”,确保学习无盲点、培训不掉队、思想常归位。
优化“保障链”,破解“服务难落实”问题,让流动党员人员“归心”。流动党员常年在外就业、生活,如果长期对其不管不问,不仅会使他们逐渐淡忘党员义务和权利,还会让他们对党组织疏远“离心”。要建立建强流动党员关爱机制,探索开展暖“流”行动,结合流动党员工作生活实际状况,聚焦流动党员“急难愁盼”,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普法教育,为流动党员提供就业指导、权益保障、子女教育等各类帮助。定期组织“支部家访”,点对点了解困难流动党员生活难题,精准记录并进行“一对一”帮扶。流入地党组织要抓住建党节、国庆节等契机举办主题晚会、文化讲座等活动,促进流动党员相互了解、增进友谊,增强流入党员对组织的归属感和获得感。
延伸“阵地链”,破解“作用难发挥”问题,让流动党员资源“归队”。由于管理不畅通,部分流动党员参与党组织活动较少,作用发挥受到限制。要想让流动党员从“服务对象”转变为“治理力量”,就要对流动党员进行分类梳理,在外务工党员加入当地流动支部或是委托流入地基层党组织进行代管,已回乡党员加入户籍地或居住地基层党组织,实现流动党员就近入“队”。要结合流动党员职业特长、工作地点等实际情况,因“人”制宜划分技术型、管理型、创业型等类别,“量身定制”技术指导岗、就业帮扶岗、致富带头岗等不同岗位,鼓励流动党员“竞聘上岗”,立足岗位化身“流动资源”、反哺“第二故乡”。要搭建流动党员作用发挥平台,通过设立流动党员示范岗、亮明流动党员家庭户等举措,引导流动党员主动参与到辖区事务中来,实现从“本地人干、外地人看”到“流动党员带动群众一起干”的转变,让“流动党员”在“党旗下流动,在流动中生辉”。(中共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委组织部 :夏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