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区分开来”重要理念是指,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这一理念的提出,对于当前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种种复杂情况,尤其是部分干部思想困惑增多、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实际工作中,干部队伍面临着复杂的成长经历、社会环境和政治生态。一些干部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由于缺乏经验或先行先试,可能会出现一些失误和错误。如果将这些失误和错误与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混为一谈,无疑会挫伤干部的积极性,影响改革的深入进行。同样,在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干部也可能出现失误和错误。但只要在上级明令禁止后能够及时纠正,就不应被视为违纪违法行为。此外,为推动发展而出现的无意过失,更不应与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相提并论。
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有利于形成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它不仅能够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还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这不仅能够激发干部们的工作热情,6更能让他们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更加勇敢地担当责任,积极作为。
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需要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人才观。我们不仅要看到干部在工作中的成绩和贡献,更要看到他们在改革中的勇气和担当。对于那些在改革中因缺乏经验或先行先试而出现失误的干部,要给予包容和理解;对于那些在探索性试验中出现失误的干部,要给予指导和帮助;对于那些为推动发展而出现无意过失的干部,要给予鼓励和支持。
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还需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机制。例如,可以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对干部的失误和错误进行客观分析和公正处理;可以建立干部激励机制,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给予表彰和奖励;还可以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机制,提升干部的能力和素质,减少他们在工作中的失误和错误。
“三个区分开来”对于激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具有重要意义。只有真正落实好这一理念,才能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推动各项事业不断向前发展,我们要深刻领会这一理念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以实际行动推动其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委组织部:孙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