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终,是农民工“讨薪”的高发期。有的地方,农民工围追堵截企业老板“讨薪”不成,就搭帮结伙聚众围攻政府上访告状,或去法院起诉。近年来,因“讨薪”引发的恶性事件屡见不鲜,造成社会大局不安定。农民工“讨薪难”,简直成了久治不愈的社会“顽疾”。对此,应该进一步加大“依法治欠”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打造公正公平、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环境。
近年来,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改革重新中不断完善依法治欠机制体系,特别是国家出台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等施行以来,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反弹”现象也时有发生。党中央、国务院几乎年年召开专项会议、精细部署,三令五申反复强调兑现农民工的“血汗钱”。今年11月19日,国务院又召开了治理欠薪冬季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会议要求,要扎实开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动,依法从严从实纠治各类欠薪问题,全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如今,农民工的社会地位和作用人人皆知。不论在城市建设管理中,或在农村乡村振兴中,都有他们辛勤劳作的身影和足迹。他们佘家舍业、背井离乡、四处奔波,靠打工谋生、养家糊口。有时因工期紧张过年也不能阖家团圆,可想他们是多么的不易。他们用自己的汗水和心血浇灌着祖国大地,默默无闻地贡献着自己的青春年华。他们是“民族复兴、强国建设”的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生力军。农民工理应受到全社会的尊重和爱戴。“按劳取酬”天经地义,农民工的劳动所得,是法律保护的范畴。不论什么性质的企业,恶意欠薪,不仅侵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触犯了法律法规。有关部门应该重拳出击、严惩不贷。
眼下临近年底,兑现农民工工资是一件非常紧迫的民生大事。各地政府和相关各部门,要集中精力、突出重点,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尤其是企业“主体责任”。各地公检法、工会、人社等部门要协调联动,多管齐下、形成合力,及时介入欠薪案件,依法依规严厉惩处恶意欠薪等不法行为,形成高压震慑态势。用“反面典型”教育警示那些肆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和蛮横无理、四处躲避、逍遥法外的“老板”,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保驾护航。同时,要督促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管理,多些“人性化”理念,让农民工干着安心、放心、舒心,有盼头,不能让农民工“辛辛苦苦干一年、两手空空过大年”的历史悲剧再重演了。(作者许贵元,系国内著名评论员、全国“三农”问题观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