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钉子”需要的是一锤接一锤,锤锤有力,比喻干工作需要的是一步一个脚印,步步落实到实处,做事有始有终,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有坚持不懈的韧劲,推出的每一件事都要一抓到底,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锲而不舍向前走,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在工作岗位上发扬“钉钉子”精神,培养具备“三心”、消化融入“三心”、铭记践行“三心”,在落实的一件件工作任务中惠及于民,体现自我价值。
发扬“钉钉子”精神需要具备“长风破浪会有时”的信心。信心是一个人自我认知度的一个衡量标尺,是一种内生动力所在,充满信心,整个人会活力满满,释放出“战无不克”的力量。在工作中,每一位党员干部在自己所处的岗位上难免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都会碰到力不从心的棘手难题,这时就需要一颗强大的内心,鼓足的勇气和高度的自我认可。有了信心,在困难面前,才不会妄自菲薄,自轻自贱,才能保持原有的自我和清醒的头脑,对自己负责的事情才能够有的放矢的想办法,找途径解决,才能在落实每一件事上能够做到善始善终,善作善为,真正发扬“钉钉子”精神,在岗位上履好职,减少“办不好事”的概率,避免“失职”现象发生。
发扬“钉钉子”精神需要具备“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在工作中,保持以一贯之的工作态度难能可贵,兑现说到做到的承诺的工作作风实属难得,是确保工作落实到实处,实现工作初衷的保障,是在工作中形成的宝贵品格。“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有了这样的工作激情和工作干劲,在推进工作落实的每一个环节所遇到的困难都会迎刃而解。这是新时代使命,是每一个党员干部不可推卸的责任,特别是奋战在基层一线的党员干部,要牢牢记住这一使命,将“钉钉子”精神融入血液中,以“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做好困难群众面对面的传达者和执行者。
发扬“钉钉子”精神需要具备“他山之石把玉攻”的恒心。作为党员干部,在所负责的领域,所担负的责任中,恒心一颗赤子之心的切入表达,有了恒心,才能鞠躬尽瘁,至始至终把权利用好,把事情做好。在工作中,出现喊口号,无疾而终,里子烂表面光等现象,重要原因在于相关负责人没有一个坚不可摧的恒心。没了恒心,在难关面前难以担当,则出现推卸责任、高高挂起的行为,随之负责的工作就会败下阵来,草草了事。恒心,是党员干部自律的重要指标,是发扬“钉钉子”精神必备的心理素质,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道路上困难与前进相伴,虽“道路是崎岖的”,但“前途是光明的”,具备一颗“他山之石把玉攻”的恒心,在工作岗位上携责前行。(从江县委统战部:黄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