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党员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在联系群众、动员乡村工作中,其带头作用极为重要,但近年来频频出现部分农村党员法律意识淡薄、党性修养不高的现象,影响了党员为人民服务的进程,对其监管刻不容缓,但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进行简单处分,应严管和厚爱相结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镇村两级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二是明确整改责任,提高全体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三是加强党员党纪法规学习,加强警示教育,促进凝心聚魂,树立党纪法规敬畏之心。通过谈心谈话、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党纪国法,组织其建言献策、为民服务等,促进农村党员党性修养,树立以身作则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榕江县平永镇人民政府:潘晓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