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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要处理好三个关系
时间 :   2021-09-15 10:57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周满荣 一审:周满荣   二审:宁基   三审:周秋连
近日,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就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提出明确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把党史学习成果转化成为民服务的巨大精神力量,正确处理好“群众是主人、群众是亲人、群众是老师”的三个关系,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行动不折不扣践行下去,落地到底,永葆为民服务初心。
 
处理好“群众是主人”的主仆关系,做好“差事”。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党员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主仆关系,当心知肚明,但是有些党员干部恬不知耻地自喻是百姓的“父母官”,嘴边常挂“要为民作主”。这话乍一听好像也没什么问题,可笔者认为这恰恰是“主仆”关系的错位表现。谁是主?谁是仆?我们的一些干部往往把关系给弄颠倒了。“主仆”颠倒,立场就会偏差,民心就会背离,根基就会崩塌。因此,我们党员干部要处理好“群众是主人”的主仆关系,时刻把群众冷暖挂在心上,把群众愁苦记于心间,做好人民公仆。自觉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当成砥砺初心使命的重要抓手,立足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充分考虑群众最想要什么、最急需什么、最期盼什么,制定切实可行的“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建立健全为群众办实事的常态化机制,对照清单拿出真招实招硬招,一项一项攻坚,一个一个解决,用一项项务实有力的创新举措,一张张“货真价实”的为民办事清单,给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处理好“群众是亲人”的骨肉关系,做好“家事”。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把群众看成我们的父母,看成我们的兄弟姐妹。党员干部来自人民,处理好“群众是亲人”的骨肉关系,是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内在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用情用心用力把群众变成“自己人”,当成“一家人”,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家事”,当成自己的“大事”,脚踏实地把心思和精力放在“我为群众办实事”上,做到真办而不是假办,实办而不是虚办,把实事办到群众心坎里。要把群众当作是自己血脉相连的“亲人”,在生活上关心他们,思想上尊重他们、感情上贴近他们,多深入基层一线,多走进田间地头、走进犄角旮旯,听一听群众最真实的声音、看一看最鲜活的东西,设身处地帮助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处理好“群众是老师”的师生关系,做好“作业”。“在人民面前,我们永远是小学生,必须自觉拜人民为师,向能者求教、向智者问策。”书本不是万能的,党员干部更不是万能的,“我为群众办事实事”就是要为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只有把群众当老师,虚心向群众请教、向群众学习,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钥匙。“从来平庸多误民,未有昏庸能兴邦”。历史周期率早已作了注脚,不向群众学习,就会素质不高,能力不强、本事不大,这样群众交给我们的“作业”就无法完成。“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广大群众生活在基层,自然也最有发言权。我们要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对群众想干的事情,只要有利于发展,就要去努力推动;群众不愿干的事情,不能去强迫,重在积极引导;对看准的事情,要鼓励群众大胆地闯,大胆地干,努力向人民群众交出高分“作业”。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是真正的英雄。”“共产党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为的是让人民过上好日子。”含德之厚,比于赤子。自诞生之日起,我们党就把“人民”镌刻在自己的旗帜上;对于共产党人而言,我们要始终把群众当主人、当亲人、当老师,做好差事、家事和作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办最需要办的事。(云县商务局:熊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