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冬以来,北方一些农村相继发生了多起农民在田间地头焚烧秸秆现象,而且年年屡禁不止。焚烧秸秆时,浓烟滚滚、火焰冲天,造成空气污染,危害环境安全和人身健康安全。
一些农民认为田野空旷面积大、又远离村庄,焚烧秸秆引发不了火灾,也伤不着人。为了逃避查处,有的夜间或起大早骑着摩托车、电动车或开着自家车偷偷去田间点火,“火起人溜”。禁止焚烧秸秆需找好“出路”。一是在乡镇村合理布局秸秆回收处置加工网点负责收集和加工,及时粉碎、储青、储藏,留作牲口饲料或农家肥。二是鼓励农民加工粉碎秸秆,政府给予一定补贴,可实行“以奖代补”办法,并协助农户搞好销售服务。三是各乡镇村可明确专人负责监管,搞好巡视巡查和群众监督,发现焚烧秸秆案件不可简单“一罚了之”。(许贵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