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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雅县人民法院召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新闻发布会
时间 :   2020-12-31 20:48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周满荣 一审:周满荣   二审:宁基   三审:周秋连
清风网讯(沙雅县人民法院:赵燕青  乃皮赛姆·阿卜来提)为了使公众对我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有一个更加直观、具体的了解,2020年12月29日上午,沙雅县人民法院召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情况新闻发布会,并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宣传部、司法局领导、社区代表、律师代表、保险公司代表及媒体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上,沙雅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新明同志通报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情况。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机动车数量迅猛增长,各类机动车交通事故也呈高发态势,由此产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占比逐年上升。同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办理中也出现了很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一是当事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违反交规现象屡禁不止。二是公民的维权意识增强,自行调解和解意愿低,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都会第一时间咨询律师,了解交通事故赔偿的更多细节内容。更愿意通过司法渠道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三是保险公司理赔态度消极,与当事人易发生矛盾,最终依然需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为此,沙雅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处理交通事故案件好的做法:一是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诉权,注重受害方合法权益,通过加大释法明理的力度,依法引导当事人举证,必要时依法行使调查权查明相关事实。二是积极发挥调解作用,加强对当事人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引导案件参与人员切实遵守交通规则,提高法律意识。三是统一裁判标准尺度,减少当事人诉累,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试行)》要求,积极在认定事实、运用证据、适用法律等方面统一裁判标准和尺度,提高办案效率,减少当事人诉累,确保裁判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四是适用司法救助,加大执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对于生活困难无法参加诉讼的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适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通过让当事人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的救济措施,减轻或者免除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的负担,保证其能够正常参加诉讼,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