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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2020年上半年工作成果
时间 :   2020-08-21 20:38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周满荣 一审:周满荣   二审:宁基   三审:周秋连
清风网讯(赛罕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2020年上半年,在区纪委监委的领导下,派驻三组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区纪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履行派驻监督责任,忠诚担当,主动作为,积极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强化对驻在单位的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认真做好上级交办的各类问题线索,积极参与驻在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增强监督执纪能力。
 
一、积极参与疫情防控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2020年伊始,面对突发而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派驻组工作人员响应上级号召,自愿来到防控疫情一线,积极配合社区,做好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听从社区领导,对进出小区的人员排查登记,对车辆进行消毒,对小区进行全方位疫情监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维护社区居民的生命安全。
 
二、结合工作实际,做好监督检查
4月14日,按照区纪委监委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的安排部署和相关要求,派驻组配合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对驻在单位财政局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开展了专项督察。
 
5月5日、6日,按照区纪委监委《关于“五一”期间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派驻组对驻在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值班人员在岗及公车封停情况进行了督查。通过督查,未发现驻在单位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值班人员脱岗及违反公车封停情况。
 
6月18日,为了持续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和为民服务环境,围绕派驻区简政放权中存在的事中事后监管难点,强化监督检查,转变工作作风,助力“放管服”改革工作纵深推进,派驻组对派驻单位政府办、发改委、工信局、司法局、财政局进行了专项督查。
 
三、对巡察反馈问题立行立改
上半年,区委第二、第三巡察组分别对派驻组驻在单位审计局、供销社进行了常规巡察。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派驻组会同驻在单位坚持问题导向,贯彻精准方略,对照反馈意见、聚焦反馈问题,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条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百分之百完成整改任务。同时,派驻组协调区委巡察办、区委组织部,在被巡察单位专门召开了巡察反馈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民主生活会,各单位党组班子成员都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反思剖析问题。对于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部认领,诚恳接受,逐项整改,责任到人,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扎扎实实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四、严肃问责,增强执纪能力
2020年上半年,派驻组共收到上级纪委监委交办问题线索5件,初核2件,函询3件。已办结2件。
 
五、做好包联工作
(一)深入群众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全会的精神,进一步转变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和工作方式,深入整治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化解基层矛盾,净化基层政治生态。通过包联,变上访为下访,直面基层问题、回应热点关切,积极化解基层矛盾,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派驻组分别于1月15日、1月19日、 3月24日、5月9日多次赴包联村进行包联工作。详细了解包联村情况,与村两委班子成员谈话,深入群众家中走访入户,开展调研。同时,结合问题线索“清零”行动开展信访矛盾化解,针对基层政治生态、村干部作风建设情况,包括村干部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和矛盾上交等问题进行摸排走访。深入群众,直面群众,了解群众身边的人和事,听听群众声音,能够真正的了解到基层的政治生态,能够真正的了解到群众关心关切的焦点问题。深入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解汇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于群众反映强烈、久拖未决的问题,认真查找根源,尽可能的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二)“三务”公开。
“三务”公开事关基层群众切身利益,是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的有力抓手。为了进一步深化全区党务、政务、村(居)务公开工作,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保证公开制度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包联组对包联村的“三务”公开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存在的问题是:“三务”公告栏都有,但是栏上的内容不多。
 
为了进一步做好包联工作,巩固包联成效,派驻组对包联村还进行了“三务”公开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回头看”。通过此次“回头看”切实保证了专项督查的成果,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六、持之以恒,改进工作作风。
按照呼和浩特市“作风改进提升年”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纪检监察机关环境,树立依规依法、纪律严明、实事求是、作风深入、工作扎实、谦虚谨慎、秉公执法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派驻组针对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方面做出如下改进。
 
(一)严格考勤制度
派驻组干部严格执行《赛罕区纪委监委请消假管理办法》《赛罕区纪委监委干部外出请示、报备工作办法》,按照审批管理流程和权限,履行请消假、外出请示报备手续。工作期间,不擅自离岗、迟到早退、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着装得体,举止文明,展现纪检监察干部良好的精神面貌。
 
(二)严守工作秘密
牢固树立保密意识,坚持“保密工作无小事”。一是严格执行《呼和浩特市党员、干部保密工作“十严禁”》,严禁通过互联网、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传播和扩散国家秘密、敏感信息及未经审核批准公开发布的文件、内部资料,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散谣。二是严格遵守审查调查保密制度,问题线索处置各环节执行闭环工作法。不私自留存、隐匿、查阅、摘抄、复制、携带问题线索和涉案材料,不准以任何形式向任何无关人员泄露审查调查工作情况。
 
(三)严肃工作作风
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巩固中央八项规定成果,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发扬敬业奉献精神,扑下身子、不端架子、不走马观花、不纸上谈兵,实事求是干工作。强化服务理念,要和反映问题的群众换位思考,提升服务群众的水平和能力。
 
(四)接受公众监督
对外公布派驻组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干部群众对派驻组工作人员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