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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库车市首笔“县域首套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成功发放
时间 :   2024-10-30 18:07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王红丽 一审:宁基   二审:陈雄   三审:周满荣

10月29日,新疆库车市首笔61万元“县域首套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成功发放,市民陈先生享受到了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优惠,节省利息支出2.7万元。


今年以来,阿克苏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满足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购房资金压力,出台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县域首套房”优惠政策。


陈先生计划在库车购买一套住房,到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库车管理部咨询贷款额度和利息。工作人员了解到陈先生曾办理过一次公积金贷款,但为其他县市房屋,且贷款已经结清,此次购房符合“县域首套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经工作人员介绍,陈先生很快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向库车管理部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库车管理部在其提交申请后5个工作日完成了贷款审批、在办妥抵押后即发放了贷款。


库车管理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县域首套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政策为,按县(市)认定住房套数,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地区各县(市)购买商品住房,已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在购房地无自住住房(包括借款人及配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执行首套房利率。该政策仅在地区范围内适用,自8月14日起施行,试行一年。


需要提醒的是,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已使用过二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不享受此政策。无房证明由地区购房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库车市融媒体中心:王红丽、依巴古·艾尔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