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阿克苏地区财政局科学谋划、综合施策,配合相关部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自2014年启动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试点以来,阿克苏地区财政局争取上级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47亿元,用于美丽乡村建设,支持79个行政村开展美丽乡村试点建设。
二是以县(市)为主,科学规划。发挥县级政府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中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监督等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统筹推进机制。试点村以项目设施的可行性和产生性的经济、社会效益为依据,科学合理确定项目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提高项目建设的计划性和协调性,按照“县级申报、地级审批、自治区检查备案”的程序做好项目立项。
三是突出建设重点。加大道路、水利、休闲旅游、文体娱乐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厕所粪污治理、村庄绿化亮化、环境美化等方面的“村内户外”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助推生态农业、生态旅游和农家乐等服务业务发展。
四是公开公示,阳光操作。将美丽乡村试点村选择、项目规划建设全过程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民主议事、招标议事等全过程实行公示制,全面征求各级部门、基层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项目接受质量。
五是健全多元投入机制。健全县(市)、地区补助,争取上级支持,引进外来投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县(市)将美丽乡村建设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大革命”、村庄绿化、亮化、美化等融合统筹、同步推动。
六是加强监督检查。重点落实对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补助资金的拨付进度,资金使用用途及项目的建设、验收、档案收集和归档等工作进行检查,确保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补助资金安全落实到惠民生建设项目。(阿克苏地区财政局农业农村科:卡合尔曼·吐木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