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男子无视相关规定在动车车厢连接处吸烟,幸好被列车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并制止,避免了事故的发生,该男子被铁路警方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动车上不能吸烟的,会造成危险后果!”7月22日12时45分许,在D780次列车上,乘警正在对吸烟旅客进行批评教育。经了解得知,该名乘客姓朱,朱某称自己对动车上不能吸烟的规定不是很了解,想通过吸烟来打发时间,正当他来到车厢连接处点起一根烟时,被列成工作人员发现并制止。
乘警将朱某移交至车站派出所进行下一步处理。经询问,朱某对自己在动车上吸烟的事实供认不讳,被包头铁路警方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动车上吸烟,可能引发烟雾报警,导致动车减速运行甚至紧急制动,严重扰乱动车秩序,公安机关可对该行为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动车上吸烟,引发烟雾报警,导致动车减速或紧急制动,进而发生碰撞、倾覆或者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则可能追究吸烟者的刑事责任。
铁路警方提示:高铁或动车组列车空间密闭,运行速度高,人员密集。动车或高铁吸烟会对列车行车安全造成极大的影响,严重时会引发火灾,影响到人民的生命安全、国家的财产安全。广大旅客出行时要严格遵守高铁动车组列车全程禁烟管理规定,共同维护高铁列车运行安全。(通讯员:包头铁路公安处 宋艺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