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7时30分许,由昆明开往呼和浩特东的K692次旅客列车运行至包头站到呼和浩特东站区间,乘警接到列车工作人员报称,15号车厢内有一名女性旅客被他人殴打。接报后,乘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经初步调查了解,被打旅客杨某与同行旅客刘某因感情及债务问题在列车上发生激烈争执,随后双方情绪失控,升级为肢体冲突。期间,刘某用脚踢了杨某。了解清楚情况后,乘警随即将当事双方隔离开,并耐心进行劝导。
8时30分许,列车抵达呼和浩特东站后,乘警将双方移交至车站派出所进行进一步处理。经派出所民警询问,杨某与刘某确为同行旅客,两人在列车上因感情和债务问题产生纠纷,进而引发争吵和肢体冲突。鉴于双方违法情节较轻,且均表现出调解的意愿,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之规定,对当事双方进行调解。杨某与刘某最终自愿达成了赔偿调解协议。刘某向杨某表示了诚挚的歉意,并一次性赔偿杨某人民币800元。
铁路警方提醒广大旅客,在乘坐列车出行时,应遵守列车秩序和法律法规,理性处理矛盾和纠纷,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乘车环境。(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