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旅客携带违禁品摔炮进站乘车,被铁路民警及时查处。
11月24日15时许,乌兰察布车站安检员在进站口安检处发现旅客李某某的行李中疑似携带有易燃易爆物品,为了保障车站和旅客的安全,安检员立即要求李某某打开行包,对其进行进一步检查。经开包检查,安检员发现李某某包内携带了1盒摔炮,内含100枚。随后,安检员迅速向车站派出所执勤民警报告了相关情况。民警立即到达现场开展工作,在询问过程中,李某某表示,这些摔炮是他打算带回北京给家中小孩玩耍的,不知道摔炮属于乘坐火车禁止携带的违禁品。民警了解情况后对李某某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向他普及《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等相关规定,让李某某了解到摔炮也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具有一定安全隐患。随后,民警依据相关规定没收其携带的摔炮,并对没收的摔炮进行浸湿处理。
呼和浩特铁路警方提示广大旅客,乘坐火车出行时要仔细清点查看所携带的行李物品,明确物品性质,防止为无心之过买单。(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