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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举措并举加强林政管理
时间 :   2024-10-29 18:03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王星皓 一审:宁基   二审:陈雄   三审:周满荣

森林资源作为林业生成发展的物质基础,没有森林资源就没有林业发展的一切,所以保护好森林资源是林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森林资源管理贯穿于森林的培育、保护和利用的全部过程,各个环节都是林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林业部门行使政府管理职能的重要体现,在林业工作中具有不可缺少和替代的作用。所以林业只有建立在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森林资源的基础上,林业才可能永续、持续发展;森林也才能发挥它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而这种效益必须是建立在森林资源可永续利用、持续发展的基础上才能获得,因此要解决林业的可持续利用发展,关键就是保护好森林资源。


一是加强木材源头管理,严格执行限额采伐管理制度。加强林木采伐证的审批,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木材生产计划的管理,坚持伐前设计、伐中监督、伐后验收的原则。严格伐前、伐中、伐后的管理,包括木材的去向。严禁村民利用造房、起屋的名义让民用材进入商品流通领域。狠抓伐区调查设计和伐区管理。严格执行伐区设计、山场拨交、发证、山场监管制度,在采伐的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并停工整改,如不按采伐设计规定进行越界、超面积、超数量采伐的要按“森林法”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是强化林地管理,大力查处非法征占用林地的违法行为。加大民用木材加工厂点的清理、整治力度。坚持依法依规规范木材加工厂经营行为,持证开厂,凭证加工,对无证的木材加工厂点要从严查处,坚决取缔。对已取得木材经营加工资格的,要严格木材经营加工范围,决不允许超计划加工。加工厂加工木材时,必须核查木材来源,拒***无证木材,盗伐、滥伐木材进行加工,对存在非法收购无证木材,盗伐、滥伐木材的加工厂点,一经发现,按“森林法”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要求停产整顿,严重的调销经营许可证,给予取缔。让非法木材无处可走。


三是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将林政管理职能纳入林长制和目标责任制考评体系。明确各级林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组织各级党员干部、林长、护林员加强对辖区内森林采伐的监管、指导和服务,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凭证采伐制度和采伐技术规程。结合森林督察“六个严禁”工作,加大对违法采伐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森林资源安全。( 贵州省榕江县水尾水族乡政府:王星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