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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山县启动“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每个乡镇至少3个“1+N”行动亮点村
时间 :   2024-04-09 19:28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王一青 一审:宁基   二审:陈雄   三审:周满荣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中央、省市工作要求,4月1日,英山县召开“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部署会。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展宏主持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三级调研员王定寅出席会议并讲话,局相关科室,各司法所所长,各律师事务所及法律服务所主任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司法局副局长简洪林宣读了英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落实“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方案的通知》,明确了此次行动的主要任务及工作要求。随后,温泉司法所所长孙浩亮、湖北毕升律师事务所主任吴昭、温泉法律服务所主任徐军围绕落实“1+N”行动进行了表态发言。
最后,王定寅局长强调,落实“1+N”行动是对当前全县“落后大反思、问题大起底、作风大整顿”专项行动一次很好的检验,全体干部职工一要切实提高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要充分认识到落实“1+N”行动是司法部及省市提出的硬性规定和政治任务,是补齐我县法治乡村建设短板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基层法律服务水平的迫切需求。二要紧抓工作任务,精准发力推进。明确任务抓推进,在全县基本实现以律师为主体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每个村至少培养5名“法律明白人”。责任到人抓推进,将“1+N”行动压实到乡镇党委领导、压实到责任部门、压实到责任人,为此次行动打好头、开好局。创新方法抓推进,每个乡镇在4月中旬前至少打造3个“1+N”行动亮点村,在工作中总结探索经验,做到可推广、可复制。三要强化组织保障,促进工作落实。实施乡镇党委领导牵头挂帅,司法行政部门分管领导主责推进,各乡镇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各法律服务所联动协同,严格督办考核等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发挥各自优势,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衔接的问题,大力度、高效率落实“1+N”行动。(英山县司法局:王一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