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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共筑民族美好未来
时间 :   2024-03-27 22:48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周满荣 一审:周满荣   二审:宁基   三审:周秋连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二十大报告强调,青年强,则国家强。然而近年来,青少年的犯罪问题备受人们关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2)》显示2020年至2022年,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呈上升趋势,低龄化未成年人犯罪占比有所上升。2021年3月1日正式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但是未成年人犯罪,不能紧紧是一关了之,也绝不是一放了之,他需要社会多方面的参与。作为一名基层工作人员,应当基于基层,共同构筑预防青少年犯罪机制网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强化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对赋闲在家的未成年人思想引导。
 
一是基于基层,构筑预防青少年犯罪机制网络。基层政府应当联合社区、派出所、学校、家庭共同构筑预防犯罪机制网络,通过开展宣传《未成年人预防犯罪法》、《刑法》等法律加强青少年法治观念,让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的思想观念深入人心,特别是要到农村地区,扎实开展关心关爱留守儿童等工作。通过师德教育强化教师责任,落实立德树人观念,增加教师的荣誉感、使命感,自觉引导广大学生坚守法律底线。积极与社区家庭交流,一般家庭重预防、问题家庭重教育、重点家庭重改进,让家庭作为最基本的预防单位发挥固有作用。
 
二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强化思想道德建设。通过村民议事会、院坝协商会等形式向家庭普及法制知识,让家庭明白法律,参与到社区、村级犯罪预防活动之中;社会有关部门及学校可以适当组织青少年观看青少年犯罪等纪录片、电影等,以生动形象的方式传达预防理念,形成社会浓厚的法律宣传氛围。
 
三是加强对辍学赋闲在家的未成年人就学就业与思想引导。青少年犯罪问题与学业就业问题密切相关,基层工作人员要为青少年群体创造良好环境,联合社区、家庭等对尚在义务教育阶段但存在辍学情况的学生采取劝返措施,保证义务教育阶段教育顺利完成,对于未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也应该尽可能帮助其完成高中、职教等阶段性学习,对于已完成义务教育但对继续学习有较大情绪的,可通过就近就业方式减少青少年接触犯罪可能,并加大对法律教育宣传。(文/榕江县车民街道:田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