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增强公众对逃缴车辆通行费行为危害性的认知,近日来,尼勒克执法大队开展了以“打击逃缴车辆通行费行为,维护交通秩序”为主题的联合执法和普法宣传行动,旨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交通出行环境。
尼勒克执法大队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辖区内逃缴车辆通行费行为。对被查处的逃费司机,执法人员现场进行教育,在充分细致地讲解违法后果之后,依法进行了处理。
同时,执法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向过往司乘人员详细介绍了逃缴车辆通行费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严重后果。在宣传过程中,执法人员特别指出,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除国家规定免收车辆通行费的车辆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不得故意堵塞收费道口、强行冲卡、破坏收费设施或者实施其他扰乱收费管理秩序的规定。违反以上法律条款规定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其补交费用,处三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此次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70人次,查处逃缴车费案件2起。通过此次普法宣传活动,尼勒克执法大队提醒广大司乘人员能够充分认识到逃缴通行费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伊犁执法支队尼勒克执法大队:蒙昭宇、曹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