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黎平县始终践行“规范、便民、高效、廉洁”的服务宗旨,以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为契机,全面推进乡镇(街道)集中审批服务工作,全面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实现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提升群众办事便捷度和满意度。
“三个明确”夯实服务基础。一是明确服务场所。为方便群众办事,明确了场所名称、窗口标识、大厅布局的标准等,各乡镇(街道)按照标准规范打造自己的服务场所。二是明确事项标准。聚焦养老、就业、社保、医疗、民政、残联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服务事项,梳理出168个事项各乡镇(街道)进行认领,统一事项的办理要求、审批时限、审批环节等要素,并进行公示。三是明确集中进驻。各乡镇(街道)认领的服务事项均应集中授权到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启用“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和“党务政务中心综合受理章”2枚印章用于开展行政审批服务,实现群众“进一扇门办所有事”和“两枚印章”管服务。
“三种服务”提升服务质效。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特色服务并行,为群众提供更温馨更高效的服务。一是“一窗式”服务。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设置综合窗口并明确专职人员,依托贵州省政务服务网综合受理平台,为群众提供“一窗式”集成服务2万余次。二是“网上办”服务。除法律法规要求现场办理的事项外,其他事项都可以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进行办理,群众可以在线提交申请、查询办理进度、获取办事指南等,减少到实体大厅的次数,提高办事效率,全年受理网办件150余件。三是“特色”服务。为更好地为老人、残疾人等行动不便的群体做好服务,各乡镇(街道)依托驻村工作队、村支两委队伍、志愿服务队伍,为特殊群体提供线下代收代办、上门服务等特色服务700余次。
“三项机制”确保服务质量。一是强化人员管理。各乡镇(街道)选拔综合素质、业务能力较强的2-4名工作人员负责综合窗口工作,村(社区)明确1-2名帮办代办人员,完善人员管理制度,对不适应窗口服务的人员及时进行调整,确保窗口队伍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落实基本制度。进一步明确实行亮明身份、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帮办代办等基本工作制度,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并对群众政务服务诉求“即时响应,快速办结”,增强群众的获得感。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为确保各乡镇(街道)落实集中审批服务改革工作,并不定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就人员配置、事项进驻、业务办理等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通过一系列举措,不断提升乡镇(街道)窗口人员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效率,就近、便捷、深入推动基层政务服务从“能办”到“快办、易办”转变,切实便利企业群众办事,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黎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严云伟、甘世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