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坚持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广大党员干部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道路中,应当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时刻与人民向往“同频共振”,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检验改革开放成效的标尺,把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真正落到实处。
明确全面深化改革为了人民,时时站稳人民立场,与人民最真实的向往 “同频共振”。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党员干部需紧握群众路线这一“指南针”,紧跟民众步伐,紧贴民生实际,真心实意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精准捕捉群众对改革的期许与愿景。在实际工作中,要以百姓心为心,常思“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改革成效的根本标准。要“心交心”坐于群众家中,聊家长里短、谈生活变化,深切体会群众冷暖安危,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精确把握群众需求的“最大公约数”,为改革精准定位、科学规划提供坚实依据,确保改革举措有的放矢,不偏航向,真正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让人民群众在改革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明确全面深化改革依靠人民,事事厚植为民情怀,与人民最迫切的向往 “同频共振”。
党员干部需练就一双“慧眼”,善于从纷繁复杂的舆情中捕捉民意,以之衡量改革的深度与广度。改革不可闭门造车,亦不可浅尝辄止,要建立健全舆情收集与分析机制,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及时捕捉并分析群众对改革政策的反馈与评价,确保改革措施既符合上级精神,又贴近群众实际。同时,在改革推进过程中,要适时开展群众评议活动,让群众对改革的进展、成效进行评议打分,对群众评议中反映出的问题与不足,要敢于正视,及时整改,确保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让改革的深度与群众的满意度同频共振。
明确深化改革成果共享人民,处处办好惠民实事,与人民最强烈的向往 “同频共振”。
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摒弃急功近利的心态,不以改革的数量论英雄,而以改革的实效比高低。要建立改革成效的群众评价机制,让群众成为改革的评判者、验收员,通过公开透明的渠道,邀请群众参与改革项目的评估验收。对于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领域,要作为改革攻坚的重点,集中力量突破,直至群众认可、满意为止,确保改革的每一步都走得坚实有力,每一项成果都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真正实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梨园街道办事处:聂成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