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从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获悉,该县已完成2024年春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工作,共为17名春季退役士兵的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2.24万元。
据了解,为认真贯彻党和国家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文件精神,切实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从江县在退役军人返乡报到的时候积极向他们宣传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方式及渠道,告知发放范围和发放标准,确保政策知晓率达100%。并运用军人退役“一件事”办理平台,逐份审核退役士兵档案,仔细核查服役年限、学习经历、立功受奖等情况。依据管理办法、补助标准测算发放金额,确保发放对象、发放金额精准无误。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政策是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为确保补助资金足额到位、顺利发放,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把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按照“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发放到人”的管理使用原则,通过社会化方式将资金直接存入退役士兵个人账户,确保发放对象、发放金额精准无误和政策落到实处,切实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
从江县是荣获全国六连冠“双拥模范县”,历来有着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该县长期坚持“穷县不穷兵”,且早在2012年就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行城乡“一体化”。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的发放,不仅保证了政策及时兑现、资金管理规范,也维护了退役士兵合法权益、为广大退役士兵建设家乡、开拓创业提供了有力帮助,更是以实际行动推动从江新时代退役军人和双拥工作高质量发展。(贵州省从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鲁畅、吴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