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地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行政审批事项梳理工作,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药监局和地区政务服务中心有关要求,地区市场监管局窗口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事项,极大地方便了企业、群众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一是梳理、完善了药监线条的药械审批事项模板,供全疆其它地州复用。完善了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5大项(15个子项)、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1大项(4个子项)、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产品备案)2个大项(6个子项模板)的模板,为推进地州级药械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及时复用标准化许可事项模板。根据有关要求,已对地区市场监管局涉及的登记注册、食品生产、食品经营、药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计量标准考核等所有审批事项模板进行了复用,并修改完善相关信息,均已在新疆政务服务网发布。
三是认领、完善国家行政许可事项,做到三级二十二同。目前,已认证了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药监局推送的登记注册、食品生产、食品经营、药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计量标准考核等事项,并对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实施要素、办事指南三部分内容进行了维护和完善,确保信息完整、准确,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阿克苏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李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