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凤庆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一名失信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严厉打击逃避执行的行为。
被执行人字某某与多人存在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纠纷,在凤庆县人民法院有多个执行案件。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字某某多个资金账户,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后,其请求申请执行人谅解并宽限其还款期限,经法院多次组织协商,字某某与各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谅解了字某某并向法院申请依法解除对其的各项执行措施。执行和解协议达成后,被执行人字某某却未按期履行义务,经法官多次督促,字某某仅履行2500元案款便再未履行义务,法官多次与其联系,其均以各种理由逃避法院执行。
经查,自2024年1月起至2024年8月止,被执行人字某某名下微信账户流水每月均在2000元以上,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通过多方查找依法传唤字某某,调查后根据案件情况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在拘留期间,法官对字某某详细释法明理,字某某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反省,对其逃避法院执行的行为真诚认错。拘留期限届满,字某某主动履行了部分案款,承诺剩余案款将分期履行,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法律尊严不容践踏,法律底线不容触碰,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凤庆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严厉打击逃避执行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凤庆县人民法院:刘贺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