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天气转暖,有出行游玩计划的旅客大幅增加,许多人乘车出门前携带了补水、隔离等罐装防晒喷雾剂,但却因没有注意到相关规定,给自己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5月11日,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包头公安处民警在包头站执勤时,听到安检查危处传来一阵喧闹,于是立即上前查看情况。“我这就是个喷雾,怎么就不能带?”一名男性旅客正在与安检工作人员争执,民警发现其携带了一瓶300mL的防晒喷雾,因超过了《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中对于此类物品携带量的限制,被安检工作人员拦下。
民警向该旅客解释,防晒喷雾大多属于“自喷压力容器”,这类容器内部储存了高压气体,一旦破裂,高压气体会猛烈喷出,导致周围人员受伤,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因此铁路部门要求,携带此类容器的容积不得超过150毫升。男子了解规定后,将喷雾暂存到安检处置处,后由家人取回。
铁路警方提示,旅客出行前要对自己携带的行李物品进行仔细检查,如遇疑问可以拨打12306或者通过12306官方app进行查询,避免因携带危险品、违禁物品而影响您的出行。(通讯员:包头铁路公安处 杜星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