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乡镇卫生院、社区(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把各项任务指标压实到个人,并定期做好调度。
二是加强培训,提高服务技能。医疗专家要进一步加强对乡村两级管理服务人员培训,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开展管理、随访、健康服务、档案管理书写、存档等工作。
三是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服务质量。乡镇卫生院、社区(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要严格执行各项工作质控制度,杜绝虚假服务,同时要加强对村级的业务指导,提高业务能力,提高公共卫生项目服务质量。
四是强化问题整改,确保及时到位。乡镇卫生院、社区(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要针对通报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落实整改,确保各类重点人群管理率、规管率、服药率、治疗率、报告率等指标均达到上级要求。(榕江县疾控中心:杨秀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