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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人以实际行动践行保护和禁食野生动物 文明新风尚
时间 :   2021-01-28 17:18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周满荣 一审:周满荣   二审:宁基   三审:周秋连
野猪是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三有”陆生野生动物。近日,伊犁州新源国有林管理局林政稽查队接到新源林区警察大队移交来的野猪死体一头,重量80公斤。经查证该头野猪是近期在偷袭新源县阿热勒托别镇哈拉布拉克村一家村民牲畜时,被5条狗群殴致死的。针对村民阿拉依达尔·巴合提对《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了解认识不足,没有及时将野猪被狗咬死一事报告给林业执法部门,林政稽查队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以此向当地群众开展了保护及禁食野生动物的法律宣传。 
鉴于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期及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法律规定,为污染避免环境,伊犁州新源国有林管理局林政稽查队工作人员严格按照销毁有关规定,对该头野猪死体全面防疫消杀后,进行了无害化深埋销毁处理。
 
坚决打击非法猎捕、买卖、食用等野生动物资源的非法行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与践行生态安全文明新风尚,是伊犁州新源国有林管理局林政稽查队一贯的的坚定立场和鲜明态度。(伊犁州新源国有林管理局:马依努尔·刊加力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