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网讯(乌什执法大队:安尼卡尔·艾尼瓦尔、丰舍)2020年9月4日12时15分,乌什执法大队3名执法人员在S306线巡查至K5+500米处时,发现正在乌什县往阿克苏方向行驶中的车辆新N8B838的小型普通货车装载的货物冒烟起火,驾驶员未察觉车辆货物正在自燃。我大队执法人员迅速下车,指挥该车辆靠边停车,车身浓烟弥漫且火势有蔓延的趋势,会有可能引起加气罐爆炸的危险,情况十分紧急。我大队人员立刻取出随车携带的灭火器对燃烧的货物进行灭火,将已着火和未着火的货物快速分离,保证货车的安全同时组织人员在前、后方安全范围内摆放安全锥桶,疏导交通,维护现场通行秩序。经过半小时多的时间,在执法法人员和驾驶员的共同努力下最终被完全扑灭,且并未造成太大的财产损失。
据了解,该货车是一辆小型普通货车,从乌什县运货(纸板箱、水果框子)往阿克苏市,在运送途中货物不明起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