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考察时强调:“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党的纪律建设没有休止符,永远在路上。党员干部要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始终保持力度不减、劲头不松、标准不降,把增强党性、锤炼作风、严守纪律贯穿于日常,切实让学习党纪成为加强纪律意识和提高党性修养的有效途径,持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
坚持学纪知戒,让理论学习“不停步”。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行之愈笃,则知之愈明”,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广大党员干部要通过深研细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准确地掌握纪律的尺度和界线,从心灵的最深层次上构筑起自己的纪律防御体系,在实践中做到有的放矢,做一个忠诚、干净、担当的表率。牢固树立“学有恒,勤学不倦”的学习思想,逐字逐句地逐章研读《条例》,深刻领会“六项纪律”的精神实质和规定要求,做到常学常新,入脑入心。
坚持知纪存畏,让自我革新“不松劲”。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兴党强党,就必须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锤炼和打造自己。只有努力在革故鼎新、守正出新中实现自身跨越,才能不断给党和人民事业注入生机活力。”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思想之弦,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无畏的勇气进行自我剖析,深挖问题产生的根源;要时刻保持“作风建设永无止境”的觉悟,切实做到“吾日三省吾身”用党纪作为自己行动的“标尺”;要以党章党规党纪作为一面鲜明的镜子,对照自己的工作和履职尽责状况,不放过一丝一毫的细节,及时、彻底地扫除思想上的污垢,把党的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永远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坚持守纪正行,让为民服务“不懈怠”。党纪学习教育最终目的是变“我要学”为“我要干”。党员干部学习党规党纪,不仅要内化于心,更要外化于行,要将理论融入实践,在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广阔舞台上,以党规党纪为镜,正身立德,行稳致远。要不断自省“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把群众的满意程度作为衡量工作效果的“最高准则”,把群众的急难愁盼作为自己的头等大事,记在心中、扛在肩上、落在实处,坚决把钉子钉牢、把事业干成,将功夫用在破解实际问题上,用“奋斗指数”换取老百姓的“幸福指数”,让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真正惠及人民群众。(贵州省从江县高增乡人民政府:唐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