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不仅关联着一个部门、一个项目执行的优劣,还关联着工作人员履职担当的积极性。针对监督流程、范围、评价等方面存在的敷衍塞责、走马观花现象,要以“强责任、抓落实、求实效”为指引,在启动、推进和收尾上优化监督机制,切实为执行助力提质增速,推动一线人员将主要心思聚焦到抓业务促执行保质量上。
一段时期以来,一些部门构建监督规则与方式,未能协调好环节之间、局部与全局之间的联系,存在监督范围界定不清晰,重心有偏差,精准度不够,“一把尺”“一律化”,督人与督事、管事与评人脱节等状况。对这种盲目低效的监督,不能听之任之、置若罔闻,要破除部门“狭隘观念”,协同商议确定监督范畴、尺度,达成监督结果共享,防止“各方多条线”相互缠绕。要依据业务、任务的独特性与差别性,拟定契合度高的监督计划,建立“通用准则 + 特色条目”的监督架构,彰显团队普遍特质和人员个体特色,把监督要点细化为可考量、可参照、可判断的具体方面。要削减不必要的“形式”,去除数据核查、情况摸底、抽样复查、信息反馈等举措,减少监督通报频次,促使一线人员将心力用在日常、把努力付在平常。
揆诸当下,有些机构将监督当作推进任务的利器,即便某项任务在本单位并非关键也缺乏亮点,仍要参照上级监督条目,在自身监督规划里设定内容,表明对上级指令的遵从,也当作对下级执行的手段。还有部分地方不断“搞花样”,凭“主观臆断”行事,随意就给基层添加监督任务,致使基层人员应接不暇,只能匆忙应付差事。监督任务不是“万能药”,不能肆意“派送”。要依据“职责划分”明细清单,明确不同层面职能界限,科学设定监督任务,整合性质相似的监督事项,修正不符合高效执行和基层减压需求的监督要求。
有的机构存在“争得好名次”“力求无差评”“跻身优秀榜”的功利心态,以“美化报告”“装点表象”应考,甚至托关系谋求印象分。有些承担监督职责的人员因不愿触怒人,或顾虑被监督单位质疑扣分依据,未依照规范进行评定,只给出模糊分数,打出关系分、照顾分,偏离了监督问质、探究根源的初衷。要秉持目标导向,着力整治监督评价扭曲变形问题,制定评价规范,将监督任务予以量化或设立具体衡量要点。坚持删繁就简,运用便于基层操作的计分形式,将业务指标、作风建设汇为一套考评,各占相应比重,打造出“合考一体”的监督样式。承担监督使命的人员应恪守监督准则,细究数据背后的真相、洞察成果背后的实绩,做到评分减分都有凭有据,如实呈现被督单位的实效与不足,保障监督工作提优升级。(贵州省从江县下江镇人民政府:刘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