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在湖北考察时强调,要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反腐,不断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当前,党纪学习教育已经圆满收官,但“收官”并不意味着结束,党纪学习教育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百尺竿头须进步,千里足下贵持恒。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标准不降、劲头不松,持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心走深走实。
理论学习莫“歇脚松劲”。“人有知学,则有力矣”。党纪学习教育不是“一阵风”“一场雨”,风过则止、雨过则停,如果放松了自我要求,就会思想泄气、学习歇脚,成效就会大打折扣。党员干部要有“一日不学,寝食难安”的责任感和“学而不深,倍感愧疚”的危机感,持续发扬“钻”的精神,反复深入学、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践学,不断更新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弥补知识弱项、能力短板,更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要树牢“学贵有恒,方能学有所得”的学习理念,创新学习方式,通过理论研讨、专题讲座、警示教育和“三会一课”多渠道学,借助手机、书籍、新媒体多平台学,不断坚持扩“容量”,持续“充电续航”,切实让党纪学习走心入脑、纪律意识知纪于心。
常思常省莫“歇脚松劲”。“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只有准确把握学习和思考的辩证关系,才能思悟越深、理解越透、把握越准,真正做到融会贯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党员干部要以“思”为舵,始终深思自省,常思常改,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检视自己的理想信念和思想言行,从严从实校准思想偏离、纠正行为偏差,让党规党纪“润物无声”、清正廉洁“如影随形”,确保将铁的纪律转化为自身习惯和自觉遵循。要常怀律己之心,时刻对照《条例》进行自我审视、对照案例进行自我剖析,常破“心中之贼”、常掸“思想之尘”,注重“以案鉴己”,坚决不做“吃瓜群众”,不把“警示”当“故事”,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担当实干莫“歇脚松劲”。“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党纪学习教育的最终目的是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增进民生福祉的实际行动,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党员干部用好党规党纪“校准器”,坚定权力为民所用、事业为民而勤,将自我修炼、自我约束体现在增进民生福祉、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具体工作中,真正让学纪、知纪、明纪、守纪通过实干为民的具体实践掷地有声,把党纪学习教育带来的新风气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要有“一事未成、寝食难安”的忧民意识,既心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又操心百姓身边的小事,经常深入群众身边聊家常、算收支账,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所盼,依规依纪依法把为民之事办好办实办妥,在“枝叶关情”中赢得群众的信赖和认可,真正将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服务群众的生动实践。(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委组织部:徐远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