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4月全党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来,广大党员、干部通过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以严明纪律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将党的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现在集中性的党纪学习教育已经告一段落,但纪律教育必然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广大党员、干部要明确党纪学习教育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终身课题,始终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下功夫,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在学纪上笃学不倦,持续凝心铸魂。 行至半山不停步,船到中流当奋楫。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到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注重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在知纪明纪上常抓不懈,持续自警自醒。广大党员干部在学纪时不能囫囵吞枣、因学而学,要在学纪中做到知纪明纪,知道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从而在工作中严守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纪的约束。要在日常工作中、“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中学习中时刻对照党纪党章,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入脑入心,同时用好违纪违法干部警示录、忏悔录、警示教育片等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持续做到自警自醒。
在守纪上恪守忠心,持续改进作风。党纪学习教育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立和践行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政绩观,锐意进取、积极作为,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强大动力。坚持以学促干,履责于行,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推动工作、服务群众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所学、所思、所悟转化为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有效动力,以党纪学习教育实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贵州省从江县加榜乡人民政府:王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