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对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进行了安排部署。党员干部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纪律规矩、坚持干事创业,真正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坚定政治方向和强劲前行的内生动力,做好为民服务。
坚定理想信念,涵养如磐党性。理论是行动的先导,思想是前进的旗帜。《通知》明确指出“要加强解读和培训,深化《条例》理解运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党员干部要深刻理解《条例》的修订背景、核心内容和精神实质,要始终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必须自觉强化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刻脑中,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坚守纪律规矩,勤于对照检查。“小节放纵,大节必失。”小毛病不及时纠正就会演变成大错误。“巨腐蝇贪”不是一天养成,党员干部要时常对照党纪党规的“明镜”,对“人情世故”背后的“糖衣炮弹”时刻紧绷纪律和规矩这根弦,勤做检视自身言行的“政治体检”。用好正反典型“以案促学”,上级通报的“典型案例”、自己身边的“反面教材”,正是要求自我、约束自我和检视自我鲜活材料。摆正公仆姿态,守好纪律规矩,自觉把榜样教育和警示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在思想深处扎根。
坚持干事创业,践行公仆誓言。时代是出卷人,干部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学的好不好,干的行不行,最终要看人民群众怎么说。学纪、知纪、明纪,最终落脚点是党员干部能够本本分分守纪,踏踏实实干事。纪律教育不是一时一事的要求,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把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干工作的思想自觉。党员干部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对党纪学习善思善悟,在深化、内化、转化上聚力用劲,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干好工作的动力,勇挑为民服务“千斤担”,用党纪学习教育的“热度”增添为民服务的“温度”。(贵州省从江县财政局:蒋汝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