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是党中央立足当前我国发展实际,顺应亿万农民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对新时代“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乡村振兴关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关系让老百姓过上幸福美好生活。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必须以精准监督护航乡村振兴。要紧盯乡村振兴领域突出问题,聚焦责任落实、关键环节、常治长效,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强力护航乡村振兴。
一是聚焦责任落实,强化“清单式”监督。一是下沉走访梳理问题清单,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走访,为精准开展专项监督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同时,聚焦“五个专项监督”工作,开展贯彻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针对问题建立台账,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限,及时补强短板弱项。
二是聚焦关键环节,突出“靶向式”督查。紧盯“重点人”,督促恪守作风底线。督促驻村工作队坚持和完善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制度,压实结对帮扶责任,确保乡村振兴结对帮扶不断档。管住“关键事”,监督资金规范使用。抓住项目资金保障这个关键事,加强对全乡衔接资金项目全程跟进监督,同时紧盯民生保障资金、衔接资金和村集体“三资”强化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资产“不漏一项”“不差一厘”。
三是聚焦常治长效,落实“系统化”治理。做实同级同类警示教育。通过通报典型案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以“身边事、身边案”教育警示“身边人”。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健全重点排查和动态管理机制,确保乡村振兴路上不落一户一人。综合运用通报、限期整改、约谈等方式,督促各单位强化监督管理,确保乡村振兴领域风清气正。(仁里乡人民政府:李寻)